封关之后,海南面对更加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和更加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如何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保持战略定力,持经达变,进一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是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关键所在。
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海南自贸港,其战略目标是打造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主要目的是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国内循环和国际循环相互贯通、高效运行,让中国与世界贸易“主动脉”更畅通、更强劲。当前,海南仍存在货物贸易受外部冲击较大、国际物流网络不密、制度创新深度不足、规则衔接不紧、跨区域经济合作交流纵深不够等问题。
如何破解这些难题?一是封关运作后,海南要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与要素型开放具有互补性:制度型开放推动商品和要素高效流动,商品和要素的高效流动也为制度型开放奠定基础。因此,海南既要夯实硬件设施基础,提升“两个基地”“两个枢纽”“两个网络”建设能级,又要在政策、环境等软环境上推出更多举措,打破阻碍商品和要素流动的隐性壁垒。二是海南要有力链接国内超大规模统一市场与国际市场,打造中国深度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前沿地带,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交汇点。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协同发力:一方面,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深化同京津冀、长三角、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合作。聚焦产业优势互补和衔接配套,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比如,推进与广东热带农产品加工、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一体化发展,加快湘琼、粤琼、浙琼、琼港、深儋等合作产业园建设;深化与上海等地区的新能源、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与京津冀、长三角优势互补,积极承接总部、产业等落地,加强与各大开放平台的对接联动。另一方面,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充分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自贸协定,加快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条款,巩固提升与东盟国家等国家贸易合作,打造更为紧密、互利共赢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更有竞争力地吸引全球要素、配置全球资源。通过这些措施,发挥海南自贸港这个高能级平台在国内大循环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在国际循环中的促进作用、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牵引作用,从而助力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坚持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制度型开放的核心在于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合规机制,推动国内规则、规制、管理、标准与国际通行规则相互衔接。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标志着对外开放从以市场准入和要素流动为主的“边境开放”阶段,转向以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层面系统性对接为特征的“边境后开放”阶段。这一转变旨在通过制度型开放,构建安全、高效、可持续的新型开放型经济体系,增强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大循环中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能力。
全岛封关后,海南自贸港建设迎来系统性变革:从早期的政策试点向制度安排全面转型,从政策制度体系“初步建立”转向“与高水平自贸港相适应”的系统构建,从政策赋能重点产业发展到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整体升级。封关为海南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开放提供了基础条件,海南将继续锚定战略目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下称自贸港法),围绕海南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领域,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国际规则对接、规制协调、标准互认和监管一致性建设。完善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领域。在推动封关政策红利充分释放的基础上,逐步缩减进口征税商品目录、完善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动态调整实施禁限清单等,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推动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有序扩大金融业开放,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加快形成稳定的全球航运网络,构建高效便捷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有序推动人员、金融、运输、数据等生产要素跨境流动,探索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开放制度体系。在风险可控、推进有力的前提下,逐步推动扩点扩面、迭代升级,全方位实施自贸港政策制度体系。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法治基础上推进高水平开放。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进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维护国家经济安全,迫切需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相较国际成熟自贸港,海南在法治环境的国际化程度方面仍有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投资者的信心,需进一步提升法治开放度,主动对接、吸纳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让全世界投资者在海南投资前景可期。既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遵循“急需先立、急用先立”原则,围绕国际经贸规则衔接制定变通性法规,出台实用管用的涉外法律法规制度;也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把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有效措施和成熟经验及时上升为法律。目前,海南自贸港已陆续发布20余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可梳理既有的创新成果,总结现阶段的成功经验,将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法律制度,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对外开放新高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自贸港法为打造开放层次更高、营商环境更优、辐射作用更强的开放新高地提供了立法引领。封关后,海南将深入实施自贸港法,统筹运用一般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经济特区法规制定权和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用好国内国际两类规则,推动贸易、投资、产业、财税、消费等重点领域的立法,不断健全法规体系,让法治保障体系成为自贸港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软实力。积极创新推进临时仲裁、商事调解制度改革,通过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和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聚焦为创新主体提供高效、专业、国际化的司法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公正高效司法化解商事纠纷,维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以更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海南高质量发展。
坚持夯实产业这个根基,着力打造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循环畅通需要各产业有序链接、高效畅通。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海南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当前,全球产业体系和产业链供应链呈现多元化布局、区域化合作、绿色化转型、数字化加速的态势。海南顺应产业发展大势,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
从近期来看,海南将利用“零关税、低税率”“加工增值免关税”等政策红利,为企业节省成本,吸引一批企业在海南自贸港集聚,产生集成创新、规模效应。从中长期来看,通过深入推进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更好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强化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在服务业、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深化“边境后”规则开放,发挥好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交汇点的作用,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海南与内地产业链体系的双向链接,深化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合作,吸引更多的跨国企业到自贸港投资,推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提升海南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塑造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
对外开放是海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助于引进人才、技术等更多国际先进要素,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上取得新的突破。海南将持续推进“五向图强”,创新发展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四新”未来产业,扎实做好免税购物、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加快建设人才荟萃之岛、技术创新之岛,推动形成更高质量的“45432”发展架构,构建具有海南特色和优势、梯次布局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统筹好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越是扩大开放,越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维护经济安全能力越强,贸易创新发展就越有底气。当前,世界经济风险和不确定性凸显,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扩大贸易开放面临不少风险挑战。海南必须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在扩大贸易合作中增强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保障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维护涉外经济安全,促进高水平开放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风险防控和安全保障是事关自贸港建设成败得失的最关键变量,决不能犯颠覆性错误。封关后,海南对外开放程度将显著提高,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跨境进出更加频繁,对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始终把安全保障放在前提位置,科学有序安排开放节奏和进度,一体谋划、部署和推进政策落实和风险防控,确保既“放得活”又“管得好”。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加强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坚决守好祖国南大门,努力创建高水平开放下的全国最安全地区。
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来看,随着海南封关运作纵深推进,必须加快优化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动态提升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一方面,紧盯封关后的工作磨合期、压力集聚期、风险高发期,加强反走私、房地产、离岛免税等重点领域与行业的风险研判和防控治理,分级分类抓好风险防范;另一方面,统筹推动全省现有风险防控机制高效运转,充分发挥专项工作组职能作用,落实“一报告、两台账、月调度”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封关后的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加快形成岛内外、跨部门、多层级的风险防控合力,确保海南自贸港建设行稳致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走中国特色的改革开放之路。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贸港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既没有先例可循,又不能简单照搬西方自贸港发展模式。必须坚持中国特色,把好建设海南自贸港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海南自贸港是中国特色的自贸港。与国际上大多采用西方制度的典型自贸港不同,海南自贸港既要具备自贸港的基本要素,更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遵循社会主义制度。海南自贸港建设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定性,在基本制度层面和意识形态领域绝不能逾越“红线”。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保障。必须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自贸港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海南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全面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作为重要目标,建设共建共享、共同富裕的自贸港。
海南作为我国重要的对外窗口,精神文明建设须臾不可放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国之基、民族之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要把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中国特色自贸港的“中国特色”核心要义之一,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提质增效。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崇德守法、诚信友善、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社会风尚,努力把海南打造成新时代更具活力和魅力的精神文明高地,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促进、共同提升。
(作者单位:海南省委宣传部;作者系海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