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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赋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双重逻辑

来源:今日海南  作者:屈晓婷  时间:2026-07-07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永葆生机的理论源泉和不竭动力。2013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研讨班上指出:“坚持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一定要有发展的观点,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

在全球化深入发展与全球治理面临深刻挑战的背景下,海南自贸港建设作为中国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战略支点和重要窗口,承载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世界负责任”的中国哲学理念,致力于成为展示中国风范、中国气派的靓丽名片。实践哲学和制度哲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理解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实践生成机制与制度建构逻辑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论支撑。海南自贸港的实践探索,本质上是对“如何建构负责任的世界市场体系”这一时代命题的积极回应。

实践逻辑: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视域下的探索与创新

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深刻揭示了理论与实践的辩证统一关系,强调实践是理论的基础和归宿,理论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提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这标志着哲学思维方式从“解释世界”向“改变世界”的根本性变革。马克思的实践哲学确立了科学的时空观念、严密的实践观以及以实践为基础的思维方式,构建了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基石的新哲学体系。

实践探索:自贸港建设的创新性实践及其哲学意蕴。海南自贸港建设在实践中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在制度架构、产业发展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核心领域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海南特点的实践成果,生动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改变世界”的宗旨。

一是制度创新的突破性实践。海南自贸港率先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岛内自由”的货物贸易监管模式,极大地推动了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和人员跨境流动自由化,通过流程再造和智慧监管实现了生产要素的高效便捷流通。实施“零关税”政策,包括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等,有效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显著增强了对外资和先进技术的吸引力。在金融领域,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等多项试点,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不断提升金融市场的国际化程度和竞争力。这些制度创新实践,是对马克思关于“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去变革和改造世界”要求的具体落实。

二是产业体系的优化升级。海南着力构建“45432”梯次布局的现代产业体系。“4”是优化升级四大主导产业。目前,四大主导产业占全省GDP的比重已经超过67%;“十五五”期间,还要继续推动补链延链、优化升级,让这个主引擎更强劲。“5”是聚焦“五向图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基于自身独特的“三度一色”资源禀赋,海南谋划了五条新质生产力赛道。新增的“4”是结合中央“十五五”建议,前瞻布局“四新”未来产业。立足海南实际,聚焦生物制造、氢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4个前沿领域,积极培育未来产业新热点。“3”是做优离岛免税、医疗、教育“三篇消费文章”。持续擦亮离岛免税这个“金字招牌”,全力打造博鳌乐城“医疗特区”,做强“留学海南”品牌。“2”是建设人才荟萃之岛和技术创新之岛,实施好“百万英才兴海南”行动,打造科技创新、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开放合作高地。

三是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海南大力推行“极简审批”改革,通过“一枚印章管审批”“告知承诺制”等创新举措,大幅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具有竞争力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负、降低高端人才成本。强化法治保障,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优化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通过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等专门机构,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些优化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和保障市场主体权益方面的具体体现。

理论创新:实践驱动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回应与升华。党的十八大以来确立的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截至当前,海南自贸港已累计形成22批181项的多批次、覆盖广泛的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其创新实践在国内和国际两个维度展现出深刻的双重逻辑。一方面是在国内层面,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另一方面是在全球层面,积极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有效制度载体和实现路径。这些丰富的实践探索,为深化马克思主义关于改革开放、世界市场、全球化治理等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实践支撑和创新动力,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在新时代的中国实现新的飞跃。

制度逻辑: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视域下的突破与引领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断为理解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提供了根本遵循。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揭示了制度的生产力属性,强调制度创新对于优化资源配置、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作用。

制度创新:自贸港建设的制度性突破及其哲学根基。海南自贸港建设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这些突破深深植根于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关于制度与生产力、制度与人民关系的深刻洞见。

一是彰显生产力属性。QFLP/QDLP试点、贸易“零关税”等制度创新,其核心目标在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自由流动与高效配置,从而显著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这生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制度是“生产力实现形式”“制度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的基本原理。制度哲学研究“着眼于改革制度”的指向在此得到充分彰显。

二是坚守人民性特质。海南自贸港的制度设计始终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导向。“极简审批”制度极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两个15%”所得税优惠政策有效吸引人才、惠及企业和个人;设立专门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和金融保障,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些制度安排深刻体现了马克思制度哲学“紧紧抓住‘绝大多数人’这一关键”“实现其根本解放”的立场和追求。海南的制度创新,是马克思所言的“有血有肉的”“现实的”“具体的”人本关怀在当代中国的制度实践。

三是引领生态制度建设。在生态文明领域,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创新致力于破除“资本对自然的无止境掠夺”模式,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路径。深刻呼应了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警示:“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支配作用,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正确认识并利用自然规律。”海南的生态制度创新,正是为了将这种“正确认识并利用自然规律”的要求制度化,并通过“革命的实践”活动付诸实现。

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深化与印证。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的丰硕成果,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的实践应用,更是对其理论的深化、丰富和时代印证。

一是制度创新根植于实践。“从根本上说,理论上的任何一种重新研究、重新解读、重新建构都是由现实的实践所激发的。”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创新需求源于中国深化改革开放、探索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伟大实践。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为基本出发点和检验真理的标准,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制度理论。马克思关于经济、政治,乃至交往实践、世界市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理论,为理解自贸港制度创新的全球意义和历史方位提供了理论框架。海南的制度实践,为马克思主义关于全球化背景下制度变迁的理论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

二是制度体系展现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在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能够充分体现人民意志,能够有效保障人民权益,能够极大激发人民创造活力,能够合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展现了确保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强大制度优势。海南自贸港作为新时代中国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其成功实践正是这一制度优势在特定领域的集中体现和生动诠释。它所形成的“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既是对马克思制度哲学“人民性”立场和方法的成功运用,也为其在新时代的创新发展注入了鲜活内容。马克思制度哲学的基本立场、方法和观点,是新时代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宝贵财富。

三是制度哲学研究助力理论升华。对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的深入研究,需要上升到制度哲学层面,把握制度创新与人的关系的本质与价值、制度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制度与社会发展、制度与和谐等深层次问题。这种哲学层面的思考,有助于把握制度问题研究的制高点,分析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深层意义,从而更深刻地理解海南自贸港制度创新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底蕴,并反哺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的创新发展。

有机统一:理论创新赋能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机制

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赋能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核心在于实践逻辑与制度逻辑的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形成了强大的双重驱动机制。

实践逻辑强调理论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并接受实践检验。海南自贸港的建设实践是理论创新的源头活水。实践探索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如更高水平开放的压力、产业升级的需求、优化营商环境的期待等,不断催生和呼唤着理论创新,呼唤着对世界市场理论、开放型经济理论、制度集成创新理论的不断深化。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哲学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实践提供了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确保实践探索的正确方向,使得自贸港建设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绿色发展。理论与实践在自贸港建设的实践中实现了动态的统一,推动实践不断深化,保障了制度集成创新案例的持续涌现。

制度逻辑强调制度对实践的规范、保障和激励作用。马克思主义制度哲学为制度创新提供了人民性的价值导向和生产力属性的理论依据。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创新,一方面是将成功的实践经验,如“一线放开”“极简审批”等,转为稳定、可预期的规则体系,为后续实践提供保障和框架;另一方面,前瞻性的制度设计,如QFLP/QDLP、数据跨境流动规则探索等,又能引领和塑造新的实践方向,释放发展潜能。科学的制度安排能够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交易成本,提升治理效能,从根本上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现。

展望未来,海南自贸港建设必须高举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旗帜,深刻把握和自觉运用实践与制度的双重逻辑。不断深化实践探索,强化制度创新,推动理论创新与实践制度创新良性互动。在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进制度集成创新,不断产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南经验”,及时将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上升为理论成果,并运用最新理论成果指导新的实践和制度设计,使海南自贸港始终成为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彰显马克思主义强大生命力的光辉典范,为全球自贸港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独特的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本文系2025年海南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专项课题重点项目(2025HNMGC01)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琼台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院长,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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